選擇權是指約定在未來某個時間完成契約
許多人覺得選擇權是三度空間的金融商品,事實上,我們可以將選擇權的許多專有名詞做「拆解」,並透過「重構」來瞭解此衍生性商品,並加以延伸利用。
【拆解一: 買方與賣方】
⦁ 區分為買方與賣方
⦁ 買方: 買方支付權利金給賣方,並在一定期限內,用約定的價格與賣方交易現貨或標的物,取得要求履約的權利
⦁ 賣方: 收取權利金,並在一定期限內,用約定的價格(也就是保證金)與買方交易現貨或標的物,負擔履行契約的義務
【拆解二: 買權與賣權】
⦁ 權利分為買權與賣權
⦁ 買權: 代表買的權利,買方有權於到期時依契約所訂之規格、數量及價格向賣方買進標的物
⦁ 賣權: 代表賣的權利,賣方有權於到期時依契約所訂之規格、數量及價格將標的物賣給買方
【重構】
⦁ 買方買進買權: 代表買方預期未來價格會上漲
⦁ 買方買進賣權: 代表買方預期未來價格會下跌
⦁ 賣方賣出買權: 代表賣方預期未來價格不上漲
⦁ 賣方賣出賣權: 代表賣方預期未來價格不下跌
選擇權的價格為權利金,而「權利金=內含價值+時間價值」
【拆解一: 內含價值】
⦁ 內含價值代表選擇權執行時,能夠實現的利潤,即為履約價值。
⦁ 以買權來看,市價高於履約價格,該買權即有內含價值(履約價值=市價-履約價格)
⦁ 以賣權來看,市價低於履約價格,該賣權即有內含價值(履約價值=履約價格-市價)
***備註: 履約價值指合約到期還存在多少價值,履約價值等於0,代表放棄履約此合約
【拆解二: 時間價值】
⦁ 時間價值是虛擬的,指透過金錢去購買時間
⦁ 不論買權或賣權,只要是價外,代表履約價值等於0,僅剩時間價值
⦁ 交易時間越長,代表預期盤勢變化機會越大,需付出較高的時間價值。反之,交易時間縮短,時間價值就愈低。